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每年报考天津大学研究生的学生不少,报考信息科进入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官网:http://yzb.tju.edu.cn进行查询。
一、硕士报考
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23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3年9月1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已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具有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于2023年9月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和专科层次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045101),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2023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
(五)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3)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根据培养要求,仅限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和智能医学工程(0831Z2)三个专业招生(均为非全日制)。联系电话:022-27890786(管理与经济学部)、022-83612123(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二、博士报考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本科成绩单以及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五)现役军人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录A 各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审核阶段。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CoverLetter)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模板见附件1)
研究计划书应包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以所在高校证明模板为准,且加盖校级研究生院、处、部相关培养部门公章)。
(7)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基础上,考生视个人情况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持2002年前(含)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具体可参考查阅本指引。
※持2002年后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身份考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身份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提供上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a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b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10)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
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1)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留学经历证明等。
(12)以同等学力身份(见本简章一、(二)3)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本科成绩单以及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13)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14)《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按照学院要求请至少两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应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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