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历年招考书籍,专业目录等相关事项,报考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的学生可事先进入官网(http://gs.tmu.edu.cn)查阅相关信息。
一、学习方式及选拔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选拔方式包含: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三种方式。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
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并缴费,并且报考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更改。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通知。
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指经教育部批准,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的考试,拟接收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儿科学和儿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眼科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以外)各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同时应符合国家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否则后果自负。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均只接受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8重症医学、105118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2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105125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④近三年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⑥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否则将不准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所有申请单独考试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向研招办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考点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
(4)单独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各专业(或方向)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6.我校拟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仅限报考专业学位各专业,但不允许跨专业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各专业(或方向)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7.我校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仅限报考学术学位各专业。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份。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等,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
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数学一(301)、数学三(30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306)为全国统考;护理综合(308)、心理学专业综合(347)、药学综合(349)、口腔综合(352)、卫生综合(353)、哲学综合(611)、卫生基础综合(616)及联考西医综合(699)为学校自主命题。自命题科目参考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考试范围如下:
1.护理综合(308)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满分300分;
2.心理学专业综合(347)包括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变态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及现代管理心理学,满分300分;
3.药学综合(349)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满分300分;
4.口腔综合(352)包括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额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满分300分;
5.卫生综合(353)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300分;
6.哲学综合(611)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伦理学史,满分150分;
7.卫生基础综合(616)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150分;
8.联考西医综合(699)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满分300分。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提前在我校网站公布。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视当年考生具体报考情况酌定。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录取类别说明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费和奖助办法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其中应用心理13000元/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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